据新华社西安5月31日电 “六一”将临,西安市中心的东新街饮食夜市上,一幕已持续两三年的令人揪心的场景依然在继续:红灯高照的小街上,一个又一个满脸稚气却浓妆艳抹、年龄从五六岁至十二三岁不等的少儿,有的拖着比他们个头矮不了多少的吉他,有的怀抱盛着鲜花的小塑料桶,在人群中来往穿梭,挨桌恳求:“叔叔,阿姨,点首歌(或买束花)吧……”
夜深了,夜市上的顾客换了一拨又一拨,这些孩子还在街上转悠。不时有一两个被客人点了歌的孩子,驻足在某个摊位上,用撕裂的童声唱起一首首以情爱为内容的流行歌曲,边唱还边模仿电视上摇滚歌星的样子跳动着。
据了解,这些卖唱、卖花儿童大都来自有名的“凤阳花鼓”发源地——安徽省凤阳县农村,是父母或亲友从老家带出来挣钱的。其中绝大多数是学龄儿童,也有不少年仅五六岁的幼儿。他们白天在家睡觉,每天傍晚去夜市“开工”,直到第二天凌晨4点左右夜市上客散人稀的时候才能收工回家。
这些孩子为何过早地过起了如此辛苦的“夜生活”?据记者了解,主要原因还是他们的父母经不住利的诱惑,利用人们的同情心来赚钱。这些孩子一夜少则挣二三十元,多则六七十元。这些孩子的父母虽然大都只有30岁上下,但无论在家种地,还是进城做小生意、打工甚至同样在夜市上唱歌,都不如孩子们挣得多。
与孩子们交谈,常常能听见他们对大人的不满和对上学的渴望。8岁的小红告诉我们:“我不喜欢妈妈,她总嫌我挣钱少。”7岁的苹苹更是对父亲有一种怨恨:“爸爸喜欢赌钱,让我和妈妈出来挣钱养家。我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回家上学。”
对于这些把孩子当作挣钱工具的父母,夜市上的顾客和摊主都纷纷加以谴责,认为让学龄及学龄前的儿童以讨好客人的方式在夜市上通宵卖花、卖唱挣钱,不仅延误了他们接受义务教育的时机,对孩子们的心理和身体健康也是一种戕害。再穷也不能拿孩子挣钱,希望孩子原籍和当地有关部门能联合采取得力措施,制止这种不良行为。